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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政治军事

政  治

  6世纪末和7世纪初,部分斯拉夫人部落大批迁入巴尔干半岛。东部地区各部落受拜占庭统治,后皈依东正教。12世纪后期,塞尔维亚人摆脱了拜占庭统治。1459年起,土耳其统治塞尔维亚长达400多年。19世纪初,塞尔维亚人经过两次大起义获得了自治公国的地位。1878年6月的《柏林条约》承认塞尔维亚和黑山的独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南斯拉夫各民族统一的国家。1941年4月6日,德、意法西斯国家及匈保两个仆从国入侵南斯拉夫,国王和王国政府逃亡国外。以铁托为首的南斯拉夫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长达4年的反法西斯人民解放斗争。1945年11月29日,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91~1992年,南联邦共和国的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四个共和国相继宣布独立。1992年4月27日,南宣布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前南斯拉夫联邦的宪制变化如下:塞尔维亚和黑山人民与其他南部斯拉夫民族,于1945年11月11日,在南斯拉夫全国普选基础上成立了制定统一国家宪法的议会即立宪议会。1946年1月31日,立宪议会通过了《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宪法》。1946年宪法是以1936年苏联宪法为蓝本制定的。宪法规定:人民议会是最高代表机关,由两院组成,民族院由各共和国和自治省(区)议会选出的代表组成;联邦院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1953年1月13日,由联邦人民议会通过《关于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础和联邦权力机关的宪法性文件》。这一文件被称为南斯拉夫的第二部宪法,它对1946年宪法作了重大修改,反映了1946年底以来国家机构的重大改革,确认了工人自治原则。联邦人民议会设生产者院和联邦院;该法还规定设立共和国总统作为南斯拉夫国家元首;联邦部长会议改名为联邦执行委员会。
 1963年4月7日,联邦人民议会通过了新宪法。这部宪法的颁布,标志着南斯拉夫开始全面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原则,俗称“自治宪章”。根据宪法规定,联邦人民议会改名为“联邦议会”,它是联邦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最高权力机构和社会自治机构;联邦执行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执行机构;最高法院为联邦共和国最高司法机关,联邦检察院为最高检察机关,宪法法院负责审理和判定一切法律的合宪合法性。宪法还规定,实行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任期制和轮换制,限制领导人的兼职。
 1963年宪法颁布后,曾作了多次大的修改,先后通过42条宪法修正案。1967年的宪法修正案,扩大了民族院的部分权力,撤销副总统一职,确定在总统缺席时,由联邦议会主席代理。该修正案将共和国的公共检察官(即检察长)由过去的联邦任命改由共和国议会选举,并规定各共和国也要对国家安全负责。1968年的宪法修正案,减少了联邦的权力,给予共和国(省)更大的独立性,并调整了联邦议会的立法职能。1971年的宪法修正案作出根本性的修改。宪法修正案规定设立联邦主席团(集体元首),由每个共和国议会选出3名,每个自治省议会选出2名组成,共22人,任期5年。主席团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人,任期1年。铁托总统当选为主席,鉴于他特殊的历史功绩和崇高的威望,其任期不受限制。宪法修正案第20条进一步把联邦的某些权力下放给共和国,确认各共和国和自治省享有主权;只有宪法特殊规定的、并征得各共和国和自治省事先赞同的那些主权,才归联邦行使。
 1974年2月21日,联邦共和国议会通过新宪法。根据新宪法的规定,南斯拉夫各级议会由代议制改为代表团制,确认联邦议会是社会自治机关和联邦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最高权力机关,联邦执行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执行机关。联邦议会改设联邦院、共和国和自治省院两院。共和国、自治省和区议会都设3个议院。联邦主席团改由9人组成,每个共和国和自治省各1人。1981年7月颁布的宪法修正案,使铁托生前提出的关于集体决定、集体工作、集体负责的倡议法制化。
 1989年10月,南共联盟中央决定实行多党制。南共联盟由于内部矛盾而在1990年初解体。南联邦各共和国经过公民投票相继宣布独立。1992年4月27日,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共和国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至此,南联邦彻底解体。
 南斯拉夫现任总统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sevic),1997年7月就任。

军  事

 国防部长为文职人员,总参谋长领导军队。1994年的国防预算为7.058亿美元。武装力量共有13.5万人,其中半数是服役期为12—15个月的士兵。预备役人员40万。
 陆军分7个军团,总共9万人。由32个旅及许多独立团和独立营组成。陆军的中坚力量是特别行动军团,该军团由装甲旅、空降旅、空军机动旅和两个山地步兵旅(准备进行游击战争)以及特种兵营和海军陆战营组成。
 空军由防空军团(歼击机队)、空勤和空中运输军团组成。空军大约有350架飞机和160多架直升机,共组成3个米格—29歼击机队及14个歼击机和歼击—轰炸机队(机型有米格—21,J—22、鹰式、鹞式)。
 因其海岸线短,海军力量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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